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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人民政府

宁津县国土资源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6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由宁津县国土资源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与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宁津县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了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在坚持实施2008年制定的《宁津县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办法》、《宁津县国土资源网站信息发布及栏目建设责任制》各项制度基础上,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明确要求和责任。规定要求信息科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维护,机关各部门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并指定专人专门负责。同时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全年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高度重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成立宁津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开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实施《宁津县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办法》,全面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发展。

2、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对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归类,根据《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内容表》要求,共计44项,逐项标明公开形式、时限及责任单位,并编制成《宁津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宁津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我局制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将我局应向社会公开与发布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土地矿产招拍挂、土地征收安置方案公告、基准地价、土地、矿产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等等,另外重大项目行政审批实行集体会审制度,进行公开审批,审批结果及时在政务大厅和对外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联系方式等在局对外网站上公布,并印刷成宣传册,在本单位办事窗口摆放供市民随时查阅使用。

3、健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制定了《宁津县国土资源局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明确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时限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等,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确保申请办理的安全性、快速、便捷。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5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凡是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2、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3、群众既可以从我局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网上在线咨询,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4、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0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理0件 。

四、咨询情况

本局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人次。本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0人次。

五、复议诉讼与申诉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复议诉讼与申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