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县中央直达资金规模为89,674.24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39,310.1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42,761.78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452.3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50.00万元。
为确保直达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规定,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合力高质量完成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拨付各项工作,实现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达市场主体和受益人,实现对直达资金的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