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进入关怀模式
宁津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2023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德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效能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3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先进制造业强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食品名市、特色体育名城建设实现新突破,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政策管理服务全过程公开、公众参与和政企政民互动,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德州实践”发挥积极作用。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一)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1.以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为重点,聚焦住房、汽车、家电、文旅、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消费领域,加大恢复和扩大消费有关政策的公开和解读。深化惠享山东消费年德州系列活动,做好“山东消费提振年”行动、中国(德州)美食峰会暨齐鲁美食月?德州美食风情惠民畅享月活动、中国(山东)家电零售创新峰会暨惠享山东消费年?山东家电消费节活动、“德州市广电汽车展示交易会”活动、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等活动的公开和解读。(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2.聚焦扩大有效投资,依法依规做好基础设施“七网”中的现代物流网、能源保障网等重大建设信息公开。(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3.加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政策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4.围绕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重点工作任务,发布工作动态及政策信息,加大解读力度,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环境。(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二)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做好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1.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公开。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9条措施和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10条意见政策落实情况和成效公开。(各县(市、区)政府、市国资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2.深入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公开上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拓展用好“政策通”平台,对省、市新出台的惠企政策,市级涉企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上传平台,实现政策“免申即享”、快速直达。依托“政策通”平台,发挥助企服务功能,强化政策上传及时度、覆盖度、规范度,推动平台政策“质”与“量”双提升。(各县(市、区)政府、市审批服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4.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探索以企业“点餐”、政府“配餐”的方式,打造政策文件包,依托相关惠企服务平台,加强政策精准公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三)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做好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1.针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补贴、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创业担保贷款等信息公开。(各县(市、区)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2.推进义务教育“双减”工作举措、成效等方面信息公开。(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3.做好适龄儿童入学政策信息公开,多种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7月)

4.加强民办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落实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信息公开,落实公开承诺制度,推进办学资质等信息集中公开。(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5.动态公开9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6.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及时发布支持青年人购房的政策措施。做好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进展信息,以及城镇保障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计划、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的发布。(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7.加大养老托育有关支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公布监管结果。(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8.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全市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对县级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保证被征地农民能够高效便捷获取征地信息。(各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9.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交通、住房城乡建设、能源、生态环境等行业市级主管部门和市国资委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加强纵向指导和业务培训,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完善本领域公开目录。建立联络员制度,督促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同时做好线上和线下公开渠道建设和个性化信息推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定期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展专项评估,加强对网站栏目设置的监督指导,确保栏目清晰、要素齐全、及时更新。(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四)围绕政府自身建设做好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1.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年初主动向社会公开。(各县(市、区)政府、市司法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6月)

2.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单位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包括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持续深化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各县(市、区)年内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决策会议不少于10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有条件的可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突出发挥各级政务公开专区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完善市县两级政务公开专区服务功能,年内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不少于1次,推进公开和办事服务的深度融合。(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5.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形式,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区域环境数据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综合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村(居)民微信群、农村(社区)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图书馆、电影下乡等媒介,实行定点、定向公开,便于群众获取。(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三、推进政策管理服务全过程公开

(一)政策征集

1.优化市县两级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栏目,重要政策制定前或文件草案起草完成后,应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并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报纸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扩大知晓面和参与度,并将公众反馈情况有效体现到政策制定中。(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二)政策管理

1.做好政策集中统一公开。建立严格的政策集中发布制度,将市政府文件库作为政策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做好各类政府文件分级分类展示,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在市政府文件库中增加特色主题分类,提升查阅的便利性。强化政府公报权威渠道作用,用好市县两级政府公报系统,提升公报发布质量和时效。(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严格落实市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府文件,实行文件公开属性报备管理,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文件必须说明正式理由。各级各部门每季度报送本单位文件制发目录,每件文件逐一标注公开属性,不断提高文件主动公开比率,持续推动应公开尽公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三)政策解读

1.推行政策解读分类管理。制定领导解读、一图读懂、视频音频、动漫解读、媒体解读、政策问答、议题解读等解读模板,明确政策性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创新特点、关键词、专有名词诠释、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新旧政策差异等解读要素,完善政策解读工具箱,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增强政策解读效果。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形成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充分收集企业群众需求,针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四)政策兑现

1.强化政策兑现前置审核。各级各部门在政策制定初期应充分考虑、统筹政策兑现问题,建立政策兑现前置审核制度,评估政策可操作性,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政策不予发布。探索建立惠企政策专题,市政府部门发布惠企政策时,应在市政府文件库上进行标签化处理,在用户类型和办事需求分类中勾选“企业”相关选项,实现惠企政策同步推送、精准化发布,为提升政策兑现服务水平夯实基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五)政策评价

1.建立政策效果评价机制。要建立常态化政策评价机制,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开放日活动、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各县(市、区)每年开展政策评价不少于5次,市政府部门开展政策评价不少于2次。(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做好政策评价结果应用。对政策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年底前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持续深化舆情回应。各级各部门出台重大政策,要加强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视情况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协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研判,确保涉及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应。(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四、推进公众参与和政企政民互动

(一)打造智能集约政务公开平台体系

1.用好市政府文件库平台。市政府文件库平台实行市级统筹、市县共用,坚持整合复用反哺,分步规划实施,不断迭代升级,搭建市县两级政策服务体系,构建政策治理大脑,为企业群众、业务部门、领导决策服务。各级各部门要组建平台常态化保障队伍,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政策文件的编辑、上传等动态更新工作,确保应公开的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及时、准确、规范入库。(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持续推动市县平台互联互通和协同联动,努力实现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完善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推进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提升网站搜索精准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进一步畅通互动渠道,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政民互动”等平台网民留言。不断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要第一时间报备,确保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全面准确、动态更新。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挖掘提炼典型经验、做法,并加强宣传推介,形成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整体提升的良好局面。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声、办事服务同质同效。(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防范泄密风险。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加强部门之间、市县之间的会商协作,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省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平台建设工作,实现设置归档、答复时限提醒、数据分析等功能,提升全市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扩展政企政民互动渠道

1.创新开展“政策我来讲”活动。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类文件,常态化开展“政策我来讲”活动,围绕政策重点和公众关心的热点,制作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政策短视频,通过市政府文件库及时发布,供公众随时下载查看。(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常态化开展“市政府开放日”“在线访谈”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市政府开放日”和“在线访谈”活动,鼓励市政府部门在年度特色宣传日举办开放日活动,设置答疑、座谈、问卷调查等环节,让公众近距离体验政府工作、开展交流互动、收集意见建议,有序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五、工作要求

1.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整合力量,理顺机制,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经费要足额纳入年度预算。(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2.开展全方位政务公开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多层面培训力度,各县(市、区)每年在本级党校或利用“干部大讲堂”、专题讲座、集体学习等形式组织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公开意识和水平;每年组织本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加大对下业务指导,培养既懂公开业务又懂网站技术的业务骨干。(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3.强化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能,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实行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有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7月)

4.注重品牌打造。全力打造“公开德好”服务品牌,以“高速度、守制度、有温度”的公开为重点,科学合理进行品牌规划,树立推广典型标杆、学习榜样,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细化,打造具有德州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