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营伍乡人民政府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04022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海波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修缮龙潭村进村公路及通往河北桥和向北公路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提案中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龙潭村村内大街、村北侧公路由县交通局于2017-2018年修建,其中,龙潭村北侧公路为县道X086(大柳镇-刘营伍乡),该段道路楼子李村-赵庄村段路面宽4米、赵庄村-龙潭村段路面宽7米。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中“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规定,龙潭村村内大街道路建议由乡、村两级政府出资维护,或由刘营伍乡乡政府对该道路上报计划并核实占地情况,目前我想正在对龙潭公路做预算,后期我乡将在完成计划后及时上报县级部门,解决龙潭村路面问题。也希望县政府工作安排早日列入建设计划,待建设资金筹集到位后,予以施工。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刘营伍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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